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96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
建设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一县一策”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通知》(湘办发电〔2022〕66号)要求,经组织评审,确定衡山县、邵东市、临澧县、桑植县等18个县(市)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分类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在资金、用地、信贷、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各试点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县城城镇化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改革创新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试点方案请有关县(市)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同步抄送我委。
三、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
联系人:罗秋棠0731-89990980
附件: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省级试点名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省级试点名单
一、大城市周边县城(4个)
衡山县、湘阴县、湘乡市、长沙县
二、专业功能县城(9个)
邵东市、临湘市、临武县、祁阳市、溆浦县、桃江县、
宁远县、道县、桃源县
三、农产品主产区县城(2个)
临澧县、武冈市
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3个)
桑植县、辰溪县、城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