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2023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拟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100次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2023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拟支持全国以工代赈成效明显市县、全省以工代赈现场经验交流地和全省推广以工代赈成效明显县、洞庭湖产粮区等。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17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

电    话:0731-89991542(传真)

邮    箱:hnxxkf@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2023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拟安排表   (一)

      2、2023年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计划拟安排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