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潇湘”天然饮用水销售数量核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101次

为客观、准确核实2021年度“潇湘”品牌天然饮用水销售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核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事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和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1〕4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开展2021年度“潇湘”品牌天然饮用水销售数量专项核查工作,对湘西地区16个县(市区)共21家企业在销售管理平台申报的销售数据进行审核。

、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领域技术力量强大、数据资源丰富。

3、参与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会计师资质,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客观、公正编写审核报告,并对审核报告负责。

4、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

、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填写评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或项目成果为准,复印件)

6、报价函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425日。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将相关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提供地址,扫描件同步发至邮箱。

3、组织评审:我委将从申请单位的公司资质、公司规模、从业经验、核查方案、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遴选核查机构。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西处(邮编:410004)

联系人:张文华,联系电话:0731-89990878

邮箱:86917836@qq.com

附件:核查机构申报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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