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83次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JHD-CG-2023-007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 |
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35274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3),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近一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内任意一个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
联系人:刘畅
电话:139751146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
联系人:宋敏玲、吴楠
电话:0731-854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