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为化工园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212次

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和复核工作流程>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538号)要求,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初审推荐、省直有关部门认定审查等程序,拟认定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为化工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26日至210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湘乡经济开发区在申报化工园区认定中与相关要求及规定不相符的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发改委园区处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园区处,电话:0731-89990804,邮箱:hnsfgwyqc@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园区处(邮编 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