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81次
工信部无〔2022〕38号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
现将《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