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社会组织年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      阅读:1093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对2013年6月30日前在我局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年检方法
 
    全区各社会组织需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区民间组织管理局(设雁峰区政府B栋一楼信访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822390)领取年检通知书和年检报告书,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我局,我局根据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工作情况,作出相应年检结论。对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雁峰区民政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