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来源: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46次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头雁”效应,每年组织安排4次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成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委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立法计划申报、立法普法经费安排、法规规章草案送审稿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委主要负责人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了述法报告,并在2023年度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了专门述法。五是健全法治考核机制,将强化法治建设纳入委年度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列为委绩效评估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好重点领域审批服务工作,为应对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集中申报期,窗口指定专人对接,专人送审,确保项目及时交办及办结。优化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功能,升级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基本信息修改功能,完善小型水电站项目网上申报程序,加强对小型水电站项目审批管理。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全省发改系统行政许可事项192项统一要素和114项实施清单的填报,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实现全省发改系统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我委政务服务经验获评首届服务企业群众典型案例。2023年政务服务窗口共收办件8168件,咨询9405件,办结17296件。行政效能系统预警159次,无红黄牌。接受服务对象评价1379次,好评1377次,收到表扬信12封,锦旗9面。荣获共产党员示范岗、政务之星和红旗窗口。开展办事服务体验提升攻坚行动,梳理了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平台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操作不便、办理不畅、流程不优化等堵点问题,制定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做好“湘易办”全面提标工作,丰富政务服务旗舰店,将我委“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代建单位监管评价结果公示、省重点建设项目公布等10个事项入驻省发改委政务旗舰店,并与“湘易办”进行服务融合。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打好“发展六仗”统一部署,牵头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细化实化4个方面75项重点任务,梳理形成“面上问题、重点问题、办不好问题”三张清单。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探索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治理“湖南模式”。推进能源领域价格衔接改革,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5批次128条服务措施。推进“区港联动”改革,实现省内3个开放口岸、5个综保区、23个监管作业场所无缝衔接、功能叠加。率先开展“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改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制度在全国推广。建设开通和推广应用“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汇聚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事项超过16000项,注册用户数3303.2万。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统一推进分阶段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其中《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经过人大一审《湖南省湘江新区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修改)》《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改)》,已完成调研报告二是积极申报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预计有6个立法项目将列入,分别为《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上年结转)、《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湖南省价格认定条例》《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对我委起草的65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司法厅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四是开展文件清理工作。从合规性、合法性、时效性、协调性等方面对我委起草或者实施的10件地方性法规、9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并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将清理结果报送省司法厅。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2023年召开委主任办公会104次。充实法制审核力量,组织申报公职律师,将我委公职律师队伍扩充至14人。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所,有1名坐班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增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如就《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委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下设“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两个子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各类信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7件行政许可案卷送交司法厅参加集中评查,并在年初向全委通报上一年度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加强案卷管理,切实做到全过程留痕。制定《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审核目录内的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2023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35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和业务单位高效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被复议诉讼行政行为“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的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责任,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积极发挥专业律师作用,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动员现有14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自2021年6月1日起,我省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委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工作规则》(湘府复办函〔2021〕18号),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举证工作,切实提高答复举证质量。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无不利复议决定。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准确判断申请人或者原告的实质关切和利益诉求,必要时与申请人或原告直接沟通,对其合法合理诉求,尽可能协调推动解决;对不合理诉求,从法律、政策规定上做好解释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纠纷调解,我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价格纠纷化解在基层”项目获评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优秀项目。

(六)全面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3年,共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90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38件,政协委员提案369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限完成答复,实现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2023年,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23条,“湖南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0条。门户网站年访问量6589004人次,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73501户。发布重大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信息49条,组织媒体发布解读文章540条,就规划政策出台开展4次调查征集活动。按程序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33件。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上线全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信用“逢办必查”范围,全年各部门累计完成信用核查1623万次。创建“信用就医”“信易+购房减征契税”等信用应用场景全国品牌。长沙、郴州、永州、浏阳等4个城市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编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问答等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学习。委党组中心组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发改委法规司领导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进行专题辅导;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就宪法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坚持和完善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治学习制度,与湖南省图书馆打造“发改书吧”,提供各类法律专业书籍,使书吧成为学法平台。组织省市县三级发改部门共计8000余人学习和参加全省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有15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学习仍存在薄弱环节,业务工作法律法规学习较多,通识性法律法规学习需进一步强化,在学习频次、深度和系统性上仍有欠缺,学用结合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指导还不够,上下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的系统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等问题仍然存在。发改部门依法具有行政处罚职责,从行政执法实践看,绝大多数为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执法监督实施行政处罚的较少。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湖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湖南省价格认定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出台。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认真落实省大数据总枢纽项目和“一网通办”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协同做好事项全要素梳理、数据资源编目等工作,全面破除数据壁垒,促进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获得感不强,多系统办理等问题。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成果,进一步统一梳理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全部要素,做好各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申请表单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改造。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政法部门建立司法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建立涉企自由裁量执法案例大数据统一归集、公开、比较、监督等制度,通过“法条+判例+公开”压缩规范裁量空间。深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六个一”行动,形成与统战、工商联、工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开展营商环境共建共享、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主题宣教活动。